2020-11-27
為深入推進保健食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,妥善解決新舊法規和證書銜接問題,優化審評審批程序,提高審評審批質量和效率,保健食品注冊人按照現行規定減少保健功能、更改產品名稱、修改標簽說明書內容(限刪減前言、減少保健功能、減少適宜人群或擴大不適宜人群范圍、規范規格表述或注意事項、明確食用方法)的變更申請,經審查,對不涉及保健食品質量安全以及注冊證書有效性的,予以分類辦理。
一、變更前持有的保健食品注冊證書是依據《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》批準的,換發新的保健食品注冊證書。
二、變更前持有的保健食品注冊證書是依據《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》生效前規章批準的,發放《保健食品變更申請審查結果通知書》(見附件),與原批準注冊證書合并使用。
附件:保健食品變更申請審查結果通知書
市場監管總局
2020年11月26日
(此件主動公開)